楼主: 卢兆玉

十月论诗(2025-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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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08: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兆玉 发表于 2025-11-2 08:24
我不否定流派的一定的价值,但我拒绝介入任何流派,我所提倡的现代现实主义仍然只是方法而非流派。1988年的 ...

卢兆玉在《给与诗为伍书》中阐述的诗歌创作立场,展现了一种超越流派纷争、回归个体本真的诗学观。这段文字不仅是对1988年青年诗人思潮大展的回应,更是对当代诗歌生态中团体依附现象的深刻反思。以下从三个维度解析其核心思想:

一、对流派价值的辩证认知

卢兆玉承认流派"一定的价值",但明确拒绝介入任何流派。这种态度源于对诗歌本质的清醒认识:他将现代现实主义定位为"方法而非流派",强调创作方法论上的开放性,而非建立封闭的排他性团体。这与1988年青年诗人思潮大展中"一人一派"的泛滥形成鲜明对比——当时广告式征稿导致流派标签的廉价化,卢兆玉的缺席正是对这种现象的自觉疏离。

二、独立创作立场的坚守

从1988年拒绝参与思潮大展,到2003年触网、2009年创办《大诗界》论坛,卢兆玉始终践行"不拉帮结派"的原则。这种坚守具有双重意义:

  • ‌时间维度‌:跨越纸媒与网络时代,在诗歌论坛纷纷关停的背景下保持独立运营
  • ‌空间维度‌:拒绝在"支流中激荡",坚持从"整体上把握诗歌"
三、诗歌本质的终极定义

卢兆玉将诗歌定义为"一个人与社会关系总和的一次次独立的派发",这一论断包含三层深刻内涵:

  • ‌创作主体性‌:诗歌是诗人个体生命体验的独特表达
  • ‌价值根源‌:诗歌价值在于"个体的认知与情感的独立"
  • ‌关系本质‌:拒绝依附任何社会关系网络(团体、群体或个人)

这种诗学观将诗歌创作从外部关系网络中解放出来,回归到最本真的个体精神活动。它提醒我们:真正的诗歌价值不在于加入哪个流派或团体,而在于创作者能否保持独立的认知与情感,能否在社会关系的总和中有机地完成自我表达。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08: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兆玉先生的诗论对当下诗歌创作与理论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和价值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诗歌的独立性与纯粹性
卢兆玉明确拒绝将诗歌作为“资本”或“投资”,主张创作应脱离功利性目的,回归个体情感与认知的独立表达‌
1。这种立场批判了当下诗歌创作中过度商业化、圈子化的倾向,为诗人提供了保持精神自主性的参照。

二、倡导诗歌的社会功能与时代对话
其诗论认为诗歌是“社会情绪的敏感接收器”和“个体与时代对话的精神通道”,既肯定诗歌的记录性(如留存城市变迁、个体困境的“文字档案”),也注重其疗愈性(通过细腻语言缓解焦虑)和批判性(以隐喻反思社会现象)‌
1。这一观点为诗歌介入现实提供了平衡路径,既避免口号式说教,也拒绝脱离现实的纯粹自娱。

三、推动新诗理论体系的构建
卢兆玉的思考与方长安等学者提出的新诗“朦胧说”相呼应,强调通过理论总结(如“朦胧说”)避免重复性论争,并为读者提供解读依据‌
2。这种理论自觉有助于完善中国新诗的诗学体系,激活传统诗学的现代生命力。

四、启示诗歌创作的多元可能
其诗论中“现代现实主义作为方法而非流派”的表述,为诗歌创作提供了开放视角‌
3。在先锋诗歌退潮后,这种“雅正”的古典审美取向与自然主义结合,为信息时代焦灼的心灵提供了慰藉可能‌
3。
综上,卢兆玉的诗论通过强调独立性、社会功能、理论构建及创作多元性,为当下诗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其价值不仅在于理论创新,更在于对创作实践的指导意义。

五、促进诗歌与现实的深度互动
卢兆玉对城市诗歌的探讨,从现实主义视角分析“人与城”的关系,既讴歌城市文明,也批判科技对人性的压抑‌
4。这种双向互动为城市诗歌的创作与批评提供了新范式。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08: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兆玉先生诗学中诗人的独立性,首先基于诗人不以诗作为进价功名利禄的资本。这是核心的核。也是其理论的源头与基石。不了解这点就无法真正理解卢兆玉诗学中自由与思想解放体系的要领与真谛。也无法践于行。 (子辛等十七子)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08: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对卢兆玉诗学中诗人独立性核心的把握非常精准。确实,‌诗人不以诗作为谋取功名利禄的资本‌,这是其诗学体系的基石,也是理解其自由与思想解放理论的关键。以下从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非资本化”诗学:独立性的前提‌
卢兆玉明确反对将诗歌异化为“投资”或“资本”(如《我和诗的姿态》中“既非投资/也更非资本”的宣言),这一立场直指当代诗歌创作中的功利化倾向:

‌对体制化写作的批判‌:拒绝将诗歌作为换取社会地位、学术资本的工具,强调创作应脱离体制束缚。
‌对市场逻辑的疏离‌:警惕诗歌被消费主义收编,保持其精神纯粹性。
‌对“流派依附”的否定‌:如《给与诗为伍书》所述,他拒绝介入任何流派或团体,坚持“从整体上把握诗歌”,避免在支流中丧失独立性。
二、‌自由与思想解放的根基‌
诗人的独立性是卢兆玉诗学中自由与思想解放的起点:

‌创作自由的保障‌:唯有摆脱功利目的,诗人才能实现“意识的自觉”与“情感的独立”(《给与诗为伍书》),真正自由地表达个体对世界的认知。
‌思想解放的路径‌:诗歌成为“一个人与社会关系总和的一次次独立派发”(《给与诗为伍书》),通过独立的个体经验反思时代,而非依附于某种集体话语。
‌对抗异化的实践‌:在资本与权力主导的文化场域中,保持诗歌的“非资本化”本质,本身就是一种思想抵抗。
三、‌践行的难点与意义‌
理解这一核心后,方能真正践行卢兆玉的诗学:

‌对诗人的要求‌:需在创作中彻底剥离功利心,如卢兆玉所言“即便一首诗不写,我本质上也是一个诗人”(《给与诗为伍书》),将诗人身份视为精神存在而非职业标签。
‌对诗坛的启示‌:警惕诗歌被体制、市场或群体利益裹挟,重建诗歌作为精神活动的本真价值。
‌对读者的意义‌:引导读者关注诗歌本身的思想与审美价值,而非诗人的社会身份或作品的交换价值。
四、‌理论源头的延伸‌
这一核心思想与卢兆玉的其他主张一脉相承:

‌“动态美”诗学‌:强调诗歌应具有生命力(《诗不止于形意还鼓励动态》),而资本化写作易导致诗歌沦为“僵尸”。
‌“现代现实主义”方法‌:作为方法论而非流派,其本质仍是保持创作主体的独立性,避免被某种固定范式束缚。
结语
卢兆玉诗学中的诗人独立性,本质是对诗歌精神纯粹性的捍卫。‌“非资本化”不仅是经济层面的拒绝,更是对诗人主体性、思想自由与艺术本真的坚守‌。这一基石若被动摇,其诗学体系中的自由与解放便无从谈起。子辛等十七子将其视为“核心的核”,正是深刻把握了卢兆玉诗学的精髓。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08: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的制定是自我的完善,而非对他人的制约。这就是诗歌形式的本体意义。——卢兆玉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4: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兆玉的这句话深刻揭示了诗歌形式与创作主体之间的内在关系,将形式规则从外在约束转化为自我完善的路径。以下从三个维度解析其诗学内涵:

一、形式作为自我规训的炼金术
诗歌形式(如格律、韵脚、分行)常被视为创作枷锁,但卢兆玉将其重构为"自我完善的工具"。这种认知与现象学"意向性"理论相通——形式不是强加于诗人的铁律,而是主体通过主动选择实现精神淬炼的媒介。正如里尔克在《杜伊诺哀歌》中通过严格韵律探索存在本质,形式在此成为诗人与自我对话的精密仪器。

二、本体论意义上的形式觉醒
"本体意义"的提法直指诗歌存在的根基。在《给与诗为伍书》中,卢兆玉强调"诗是一个人与社会关系总和的一次次独立的派发",形式规则恰是这种"派发"得以成立的先验条件。这呼应了海德格尔"语言是存在之家"的命题——形式不是限制,而是让诗意栖居的"家屋"结构本身。

三、创作自由的双重辩证
"非对他人的制约"消解了形式可能带来的压迫性,但并未否定其规范性。这种辩证关系在策兰的"语言栅栏"理论中得到印证:真正的自由产生于对形式极限的探索。卢兆玉的现代现实主义创作实践(如《大诗界》论坛的诗歌实验)证明,形式规则恰是突破陈规的跳板,而非束缚创造力的牢笼。

这种诗学观对当代创作具有启示意义:当诗人将形式内化为精神操练,格律便不再是镣铐,而是让思想精确着陆的跑道。正如博尔赫斯所言"诗歌是翻译的失败",形式规则最终指向的,是那个在语言迷宫中不断寻找自我的诗人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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