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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与反省》系列散文
初教语文
——《回眸与反省》系列散文(之一)
山城子
初教语文是1978年的秋季。教的是初一的两个班。那也是我初当老师的时候。按理说我是没有资格当老师的。本来是个工人,又在厂机关打了几年的杂,中专二年肄业的文化程度,所学的东西被十六个年头的长期风消雨蚀,也面目皆非了。但因当时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我又是自己找上门来要教教语文的,学校领导也就答应了。
来了之后,没人告诉应当咋样当老师,咋样当班主任,咋样教语文。这倒暗合了我的性格——我的思想一向是无拘无束的,凡事都喜欢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解决。我理解当老师就是教书,就教呗;当班主任就是管好一个班的学生,就管呗;教语文就是把文章中的知识传达给学生,就传达呗。岂知那“教”,那“管”,那“传达”,哪里是简单的事呢?
我并非天生没有“不耻下问”的美德,只是性格太内向,凡事就只能自己捉摸。既然教了语文,就先拿来语文教学大纲和教参捉摸。这使我明确了语文育人教书的双重任务。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通过语文的课堂教学,既要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又要增强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如何完成这个双重任务呢?教参里提供的方法却是:介绍作家---作品时代背景---认(生)字解词---阅读分段---归纳段意---分析主题思想---找出写作特点。就这么个“七段式”,一篇课文要折腾二、三节课。那就先折腾试试吧。
时间一长,看看教语文的老师们也确实都这样做的。而且,一些老教师还强调要让学生把这七个教学环节中所学的都要背下来。比如,要背段意,要背主题思想,要背写作特点。我说背这些干什么呢?答曰考试要考这些呀!为什么要考这些呢?答曰都是这样考的嘛!原来是这样。
一篇课文,即或再有多么了不起的代表性,对人类积累的总体文章来说,也是大漠里的一粒沙子。记住这粒沙子的某些内部的构成,究竟有多大意义?如果是考“背功”,(事实上的测量效果也确实是看学生背下来没有。)实在没有考应当背下来的诗词或优美的文章片断,倒是于“读写”有些意义。于是我不要求学生背段意、主题和写作特点。同时主张考试不再考这三样东西。好在那时没有统一考试,而且考试题是我们自己出的——不出这类题就是了。
搞了两个多月的“七段式”,不必说学生,我自己也烦了。当工人的时候,若是连续一个月干一种活儿,反反复复地重复那几道工序,我就非常地无聊。幸而通常每个月要换几种活儿来干,还是比较快乐的。问题当然不在你有无兴趣,而是语文课到底该咋样教?
咋样教呢?不就是完成那两项任务吗?“道”的问题,除了作品本身所“载”,可以潜移默化,还是要多讲一些。比如讲《一件衬衫》,就增加一些周总理别的故事。初中生还是很欢迎讲故事的。讲到鲁迅的作品,不妨多说说鲁迅。至于“文”的问题,归根结蒂是落实
“听说读写”能力的问题。一味地由老师去讲解分析段意、主题、写作特点,怕是只能提高他自己的讲解分析能力,而若是他只照着教参上现成的东西照本宣科,他自己也提高不了什么。这不是整个的“空转机器”作无用功吗?
再也不能干“空转机器”的事。教参上的东西可参则参,不可参的自己想办法。办法要合道理。我想:“听”的文字化就是“读”,“说”的文字化就是“写”。那么不论什么办法,只要能增强学生的“读写”能力,就是好办法。让学生自己分段,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分?让学生前后左右讨论一下段落大意,归纳一下主题,分析一下写作特点。这个过程老师参与引导就行了,不必再口若悬河口干舌燥地去包办一切。我这样做过一个阶段后,觉得方法还得变,因为你不变,老是让学生重复一种模式,他们必然要厌倦。
咋变呢?我想到了毛泽东的方法——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具体到讲读课文,就是先把握好课文最突出之点,哪点突出就集中学习哪点。
《谁是最可爱的人》既是一篇优秀的散文,也是一篇优秀的通讯。在讲读过程中,我特意设计了一课时“区分叙述与描写”的课。这是针对学生在作文中不会运用描写的问题,而想出的办法。我得先讲清什么是叙述,什么是描写。我不从定义出发,而是从感觉上来讲。我说大家都没少看电影,电影中有傍白,“故事发生在1943年”——这就是叙述;银幕上的画面你看得见,风声雨声说话声你听得见,这就是描写。你写的句子,读者读了如看到了画面,听到了声音,就是描写。若是看不到听不见,只是知道了时间地点人物,就是叙述。然后让学生在通读课文时,将所有的叙述句子和描写句子分别在书上勾画出来。最后,我再与学生一一对照。讲《白杨礼赞》加了半课时的专门“分辨比喻、排比等修辞格”的练习。讲《在烈日和暴风雨下》也专门加了半课时“辨别‘象’字的三种不同意义”的练习。为的是让学生不要见到有“象”字(那时喻词还没规定一律写作“像”)出现,就以为是比喻了,在不同句子中,它可能不是喻词,也可能是通过比喻而夸张。为写议论文做准备,我还特意把两篇的议论体裁的课文,专门作了“分辨论点、论据、论证句子”的练习课,并因而舍弃了课文分析的环节。
当然,不论让学生分析归纳段意、主题、写作特点也好,设计一些“打歼灭战”的课堂练习也好,都必须教给学生方法或操作的程序与原则。一句话,就是尽可能让学生有条件有方法主动地学习。这样的认识,朦胧地起自第一个学期末,直到第三个学期才形成了理性。翻阅我的文章剪辑,我的第一篇教育小文发表在1980年9月17日的《贵州日报》一版的“大家谈”栏目上。从时间判断,这正是第三个学期(初二上学期)结束后的暑假期间写的。题目是《装水与汲水》。篇幅很小,不妨将原文打在这里:
教育界流传这一句格言:“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必须有一桶水。”无疑,这是正确的。但从这个比喻的另一个方面想开去——教师一杯杯地装给学生,学生终会带着这一杯杯水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却没人再给他装水了。天长日久,岂不有缺水之感!因此想到,教师的责任固然应该一杯杯给学生装水,但也一定要教给学生自己汲水的本领。
学生自己汲水的本领,当然是指学生的自学能力;而自学能力的取得,则主要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是不是所有的学生在学习实践中都能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呢?不是的。如,在中学学习的不少学生,对所学的很多课程,几乎都采用了一种最笨的方法——既“死记硬背”——重复记忆法,致使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他们学到的知识,成了一杯杯的“死”水,“活”不起来。
只顾装水,不使未来的人才学会汲水,他如何汲取更多的知识,将来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呢?如此看来,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就应该成为一切教学活动中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而研究本科的最佳学习方法,就应该成为每个教师不容置否的新课题了。
这个理性认识,成了我后来一贯的主要教学原则之一。要不是有这样的起点,怕是十二年之后,也不会有“高中政治课自学互教”教学法的诞生。
我只教了三年的语文课,很像刚学走路的小孩子,步子还迈不稳,就趔趄地跑起来,没被什么绊倒也未可定论。那是后话了。
20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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