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自己的天地里·卢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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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在自家的卧室里喜欢赤身,喜欢脱光了写字、走路或做一些足不出户的事情,在博客里码文字是不是也有这等自由呢?自由到可以写出裸文而无须装修。一个人赤身时因为不与他人打交道,便与人世无争,因而也就少了世事的烦恼和与他人的口角之争,这时在博客里写出骂人的文章,我以为是最下作的,无论其是出于良知还是道义。
穿衣在不御寒时,不穿比穿好,外出就不同了,人是衣装马是鞍,除此之外可能还有防御的意思,这意思来自于人们的目光,目光如矢,你不是人体模特,你的身体就是众矢之的。只有疯子才会脱光了满大街跑。年青时也曾有过一试的想法,但毕竟没有去做,若那时做了一定是个疯子。我没有疯,我的裸露在我自己的天地里,没有成家前在心中,成家后有了自己的居所,便同时在心中和家中,所以我喜欢回到自己的家中关起门来,那怕那只是一间陋室,也是我与心同在的最大的天地了。
一个人赤身和两个人不同,和一群人在一起赤身更不同,一群人在一起赤身其实和穿衣服差不多,那时的他们并没有因为赤身而进入心灵的自由与坦荡,并没有荡涤去身体之外的一切杂念,一旦发生械斗,那就叫肉搏。所以这是人类不文明前的产物。穿起衣服的人类在进一步“文明”的今天其实并没有去掉文明前明火执仗的野蛮,相反在更多的伪装下更加令同类害怕。当今的世界,整体上就是这个样子。
自由,取消了时下的功利性,言论对他人或社会是否有益是不可确定的。但有一条基准:那就是起码对自己有益而不是伤害。这让我想到了工矿企业中的“安全第一”和它的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其实只要人人坚持前两个不伤害,第三个伤害也就不会出现了。可惜网络不是企业,博客也不是卧室,安全性不重要,防御也无意义,裸与不裸也因人而异。从我个人来说,我还是提倡写与人无争的裸文,自由在自己的天地里。
201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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