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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文互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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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3: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祝贺《原创与修改》开坛

小雪

同一的主题
同一的描绘
细微的区别异文互现

我们将不同的文本
著作权
归于原创者

2011-5-16
发表于 2011-5-16 13: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定义下得好!

以“异文互现”解决在修改中形成的难堪。
发表于 2011-5-16 17: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原作者应该非常喜欢大家对自己的文字进行斧正啦!
发表于 2011-5-16 17: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小雪一字。这里“将”为误用,改撰较好。

异文互现

——祝贺《原创与修改》开坛

小雪

同一的主题
同一的描绘
细微的区别异文互现

我们撰不同的文本
著作权
归于原创者

2011-5-16

点评

呵呵,一字之差正体现出异文互现 小雪的“将”承前了前面的异文互现,说的是将所有的异文(修改稿)的著作权归于原作者。而老者的“撰”则是以前三行为异文互现主张的陈述,进而行动之,形成一折。所以撰更灵动些。  发表于 2011-7-22 22:11
发表于 2011-5-16 21: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23: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卢兆玉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23: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蜀道人生

蜀道总版好!

是的,以异文互现的方式,或许会得到原创者的默契。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23: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老者

谢老者斧正!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23: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山城子

城子老师好!
发表于 2011-7-22 22: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用点评。原来点评就在原帖下。这样好。可惜允许的字节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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