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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与特写 ·卢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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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类诗是属于大写的,写意。
有一些是属于特写的,传神。
对于大写意的作品,我们要从整体上把握它;对于特写类的诗,我们更注重基于细节的真情实感,和审美所能至达的高度。
分清了这两类诗,无论对写作、阅读、批评都是有益的。如果错位了它们,则阅读与批评也会错接。
哪一类诗是属于大写的呢?以社会(政治、经济、新闻)为题材的即时类作品,作者手筋强劲,情绪饱满,近于直抒胸襟,其形式、技巧屈从于题材与主题。这样的诗在阅读与批评时也应从大处着眼。作者的立场、观点乃至于倾向性决定了诗作的品味。评论可以忽视作者在写作时的某些方面的缺陷。
另一类以表现个人(情感、事件、经历、思想)的诗,我们可以称为特写类作品。对这一类作品,因为题材的相对狭隘与主题的暧昧,我们要求有更高的诗的品味与表现力的呈现,而不仅仅是主题。在这些诗品中往往不是题材与主题说了算,而是诗艺在起作用。特写就是细节,细节的真实可信度愈高,处理得愈艺术,则诗的品味愈高。
阅读或批评的视野,在这里首先介入的不是诗人的情感与思想,而是诗所呈现出的整体的艺术魅力的有无。所以特写的诗,大多数应当是精细的诗。
当诗人还在边缘处徘徊的时候,他们更倾向于自我的表现。表现就是艺术,这和以反映社会生活为主旨的大写的诗正好形成对应。
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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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诗界论坛网刊 发布时间:20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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